金剛經四偈(大篆)
一切有為法,如夢幻泡影,
如露亦如電,應作如是觀。
附註1: "一" 用"壹" 寫, 是依大篆的寫法 我寫的是大篆(秦朝前的文字)。小篆是秦統一後的文字⋯⋯ 附註2: 世間一切萬法,包括萬事、萬物,與心意識等,皆因緣而起,有生滅變異,故稱作「有為法」。 佛性、真如、空性,無生無滅,無來無去,非因緣生,故稱「無為法」。 「有為法」有生有滅,故《金剛經》云: 「一切有為法,如夢幻泡影,如露亦如電,應作如是觀。」 文摘/網路: https://blog.udn.com/mobile/TztzaiMaster/17494328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