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年, 大約30歲吧, 好友來訪時, 談到最近他簽了器官捐贈卡的事, 我問他: 你有沒有想說如果那天到來, 自己會不會痛? 家人會不會捨不得呢? 會不會到時反悔的是自己......?
他回答: 不會阿, 被醫生判定可以捐贈時, 也表示自己沒有活的機會了, 痛一下下就過了, 反正再一陣子不是被火化, 不然就是埋到地裏化成泥然後變成一堆土….這豈不浪費呢? 如果可以把可用的遺愛人間, 可以用的拿去用, 拿去延續別人的生命, 讓他們可以繼續完成他們的生命任務, 這樣不是很好嗎?
聽他說得那麼瀟瀟, 有點心動, 但怕痛又怕血的我, 只有敬佩, 因為覺得自己應該沒膽量, 想想有點恐怖……但如果真的不行了, 送給別人去延續生命, 想想對方如果是一家之主、 青少年 、 對社會有用的人……需要呢?
思緒在心中翻騰著, 有點想去寫器捐卡, 但……如果……
悄悄問了一下家人意見呢? 白問, 應該沒人會答應, 或是一笑置之…..算了, 自己的生命自己負責, 自己決定.
網路上的相關知識, 查好了; 醫院申請也查好了! 選一個天氣好的星期六, 一個人去醫院, 沒跟家人說要去做什麼, 也沒跟大家商量, 這一早, 為自己做主, 出門前跟自己說: 走吧!
長長的淡水河畔, 一個人像在跟世界道別一般, 一一向心中的牽掛告別, 最後走進了竹圍馬偕醫院, 鼓起勇氣走到櫃檯去登記. 院方親切的服務及叮嚀給自己注了一股安心和歸屬的力量, 走出醫院, 很開心的大聲跟自己說: 恭喜阿, 妳終於簽了!
想不到, 好友的一派輕鬆, 輪到自己真要簽時, 光走進醫院就要花好長時間說服自己, 還要準備勇氣……看到自己就一個100%貪生怕死怕痛的傢伙, 完全不灑脫, 哈…..
簽字那一剎那, 就一個感覺: 做自己的主人, 真好!
回家告知家人交代完後, 開始輕鬆起來, 經過前一陣子的轉折後, 像脫了一層皮重生的感覺, 會開始想多多珍惜活著的時光, 期許自己少些遺憾~